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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境簽證

如您搭機或其他交通工具經由加拿大前往第三國,且在加拿大停留時間不超過48小時,就必須要有過境簽證。該加拿大過境簽證為免費性質,但只允許您在加拿大停留最多不超過 48 小時

申請加拿大過境簽證,請繳交下列文件:
  • 填妥加拿大境外申請短期停留簽證表格(IMM5257) 。欲列印本申請表格你需要有Acrobat Reader 4.0 或更新的版本。
  • 有效護照或旅行文件。您護照中至少必須留有一個空白簽證頁面,同時最少需有6個月的有效期限。
  • 兩張近照。申請簽證的照片規格,請點選此處
  • 第三國簽證影本。
  • 已確認機位的機票正本及影本一份。
  • 您護照個人資料頁面(姓名、生日、護照號碼等)之影本一份。
  • 18到49歲的申請人,如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須檢附(近5年)的臺灣入出境資料:
    1. 護照自核發日算起到簽證申請日未滿3個月者,或
    2. 申請人曾有遺失護照紀錄。
未滿18歲的申請人請點選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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