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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18歲的申請人

依據加拿大的法律,未滿十八歲者視為未成年人,因此,在申請前往加拿大旅遊時,必須另外繳交補充文件。

a) 未成年人與父母同行

未成年申請人若與父母雙方或一方同行, 請與父母填寫在同一張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格上。 所需文件請參照短期停留簽證之相關規定。(申請人若與父母一方填寫在同一張申請表者請往下看)

如同行父母已取得短期停留簽證,未成年之申請人除了自行填妥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外,還應檢附:
  • 護照中含父母照片資料頁影本和加拿大簽證之頁面的影本;
  • 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影本。
與父或母一方同行

未成年人若只與父或母一方同行,除一般所需文件(請參照短期停留簽證之相關規定)還應檢附 :
  • 未同行之一方之護照中含照片頁面的影本
  • 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影本。
  • 如果未成年子女只與父親或只與母親同行時,則必須附上一份未同行的父親或母親之英文或法文同意書。此同意書在每次旅行時,均須單獨檢附一份,且須附上連絡資料給父母親或監護人。如果該未成年人有監護權判定書時,則須提供監護權證明和無監護權一方的同意書。請點選此處查看同意書範本同時,請在前往加拿大時,攜帶此份以英文或法文書寫的同意書,以便在入關時供加拿大移民官查驗。
  • 若父母親離異,上述文件仍需檢附。
  • 若因特殊因素無法取得不同行的父親或母親之同意書(如死亡或失蹤), 那麼請務必提供正式的書面資料以茲證明(請向相關單位申請死亡證明或失蹤證明)。
b) 未成年人與父母以外的成年人同行

如果未成年人打算與父母以外的成年人同往加拿大時,請自行填妥一份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
  • 父母雙方的同意書,其內容必須包括:
    將陪同未成年人前往加拿大之同行人的姓名,父母雙方簽名以同意該同行人,在緊急狀況時可代表未成年人的父母來行使監護權。請點選此處查看同意書範本。請攜帶此份同意書,以便在入關時供加拿大移民官查驗。
  • 未成年人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人的身份證影本一份。
  • 父母雙方之護照中資料頁的影本。
  • 陪同未成年人之同行成年人的護照之照片頁面的影本及加拿大簽證的影本一份。
c) 未成年人自行前往加拿大

如果未成年人自行前往加拿大,除了自行填妥加拿大短期停留簽證申請表外,還必須檢附:
  • 父母親共同簽名的委任函,委任一位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做為監護人。
  • 小孩與父母親的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或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證影本一份。
  • 監護人的聲明書,其內容應包括:
    • 監護人是一位成年人;
    • 監護人在加拿大的地址及電話;
    • 監護人將在緊急狀況時代表未成年人的父母行事 ;
    • 監護人簽名。
      請點選此處查看監護人聲明書範本
注意事項:在前往加拿大時,還必須備妥一份用英文或法文書寫的未成年人父母的委任函及監護人之監護聲明書,以便在入關時供加拿大移民官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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