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申請工作許可證的相關規定
申請工作許可證之三步驟
一旦您已備妥工作許可證之申請件,請您依照下面三個步驟來申請:
第一:付正確的費用
請點選 此處 以便取得詳細說明。
第二:送件
送件地址: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
( 105 ) 台北市復興北路 369 號 2 樓
保富通商大樓
送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0:30
第三:領件
許可證及護照將會以郵局國內一般快捷方式寄回給申請人。本組將會以信函或電子郵件通知您將護照以郵局國內一般快捷寄至本組。審核完成後,護照將以相同方式寄還給申請人。快捷郵資及手續費,均由申請人自付(件到付款)。此快捷服務只限台灣地區。
請點選 此處 以了解處理時間。
快捷託運單樣本, 請點選 此處.
工作者
任何前往加拿大就業的人都必須申請工作許可證。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證組並不負責提供加拿大工作機會的有關資訊。
就大多數情況來說,如果您接獲邀請去加拿大工作,您的雇主應先向 “加拿大人力資源 暨技術發展部” 申請聘書認可後,本組才能處理您的工作許可證。
因下列幾種目的赴加拿大之申請者通常不需要工作許可證:
短期洽商人員,應邀演講者,隨雇主赴加拿大短暫停留的幫傭,並非在酒店、夜總會或餐廳演出之短期表演人員…等。
因下列幾種目的赴加拿大之申請者通常需要工作許可證,但其聘書也不需經“加拿大人力資源暨技術發展部”認可:
從事交流活動、從事研究工作、建立公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外派至加拿大分公司、採訪攝影人員、博士後研究人員…等。
前往加拿大短期工作的一般資訊: http://www.cic.gc.ca/english/work/index.asp
其他特殊短期工作項目:
如您接獲任何聘書,可與簽證組連絡。傳真: 2544-3594,電子郵件:Taipei-im-enquiry@international.gc.ca |